根据中国现行的法律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如果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则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具体来说:
1. 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可以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法院应予支持。
2. 如果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应当被认定无效,借款人有权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
3. 对于年利率在24%至36%之间的部分,属于自然债务,如果当事人自愿履行,法院不会干涉,但如果提起诉讼要求法院保护,法院不会予以保护。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规定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