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通常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管理。具体来说,物业公司可能受以下部门监管:
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负责审批物业服务企业的资质,监管物业公司的日常工作,确保物业服务质量和规范。
房地产管理局物业管理处:
在县市一级,物业公司归房管局管,其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是房管局。房管局内部设有物业科或物业办,负责监督和管理物业公司及其服务活动。
市场监督管理局:
负责物业公司的市场行为监管,包括企业注册、资质审核等。
消防部门:
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消防安全检查和指导。
公安机关:
负责物业管理区域的治安管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
税务部门:
负责物业公司的税务登记、纳税指导和税收征管工作。
业主如果对物业公司的服务不满意,可以直接向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房管局进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