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行教育,也称为平行影响教育法,是由前苏联教育家安·谢·马卡连柯提出的一种集体教育原则。这一原则的核心思想是通过教育集体来影响其中的个人,并通过对个人的教育来促进集体的发展。简而言之,它强调的是集体教育与个人教育的相互关系和作用。
集体教育基础:
集体被视为教育的基础,是教育活动的核心对象。
教育手段:
集体同时也是教育的手段,通过集体活动促进个人发展。
教育目的和对象:
集体既是教育的目的也是教育的对象,旨在通过集体活动培养个人的集体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教育影响:
教育者对集体及其成员的影响是同时的和平行的,要求教师在教育活动中平衡集体与个人之间的关系。
相互作用:
教育实践中应坚持集体与个人教育的结合,通过个别影响集体,通过集体影响个别,实现相互影响和促进。
平行教育原则在现代教育中仍然具有重要的应用价值,它帮助教育者关注学生在集体中的角色和地位,以及个体差异,从而提供更加全面和有效的教育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