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定责的时间通常为10天至40天之间,具体取决于事故的性质和是否需要进行检验、鉴定。以下是定责时间的详细规定:
基本定责时间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检验、鉴定时间:
如果事故涉及检验、鉴定,应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特殊情况
如果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需要进一步调查,定责时间可能会延长至15个工作日。
特别重大或复杂的交通事故可能需要更长时间,但通常不应超过40天。
逃逸案件:
对于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10日内应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请注意,这些规定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