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党政机关主要包括以下机构:
1. 党委(党口)机构:
党政办公室
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机关
组织部(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县公务员局)
宣传部
统一战线工作部(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政府侨务办公室)
政法委员会
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县信访局
老干部局
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委办公室)
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
国家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委办公室)
财经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发展和改革局)
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公室)
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审计局)
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委组织部)
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设在县教育局)
2. 政府(政口)机构: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经济局(或经济委员会)
财政局
建设局(或城建局)
审计局
统计局
安监局(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农牧林业局
水务局(或水利局)
生态办
国土资源局
人事劳动局(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民政局
计生卫生局(或卫生健康局)
教育局
司法局
公安局
法庭
行政审批中心
3. 其他机构:
事业单位:如学校、医院、统计局、环保局、药监局、政务服务局、检察院、法院、地震局、人防办、老龄委等。
派驻机构:如税务局、工商局、劳动局等。
这些机构构成了县级政府的主要框架,负责地方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请注意,不同地区可能存在名称和职责上的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