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的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工资薪金所得的个税起征点为每月5000元。因此,如果一个人的月工资为8000元,在扣除免征额5000元后,剩余3000元需要按照适用的税率计算个税。
按照税率表,3000元处于3%的税率区间,速算扣除数为0元。因此,应缴纳的个税计算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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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纳个人所得税 = (工资薪金所得 - 免征额) ×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8000元 - 5000元) × 3% - 0元
= 3000元 × 3%
= 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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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工资8000元的情况下,应缴纳的个税是90元。需要注意的是,这个计算没有考虑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其他依法确定的扣除等因素,这些因素可能会影响最终的应纳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