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的有效性通常以以下几种日期为准:
领导签发的日期:
普通公文的成文日期一般以负责人签发的日期为准。
会议通过的日期:
对于会议通过的决定、决议等,以会议通过的日期为准。
发文时间:
某些情况下,公文一经发出即可生效,此时以发文时间为生效日期。
最后签发机关领导人签发日期:
联合行文时,以最后签发机关领导人签发日期为生效日期。
拍发时间:
电报以拍发时间为生效日期。
规定时间:
法规性文件以规定的时间为公文生效日期。
公文的法定效力大小取决于制发机关的权威性和职权范围,以及公文内容的重要程度。公文的时效性,即法定效力具有的时间性,与效力的大小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