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雇员制是指在中国法院系统中,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和减轻法官的工作压力,通过统一招考方式招聘的辅助性工作人员的制度。这些雇员通常被称为司法雇员,他们协助法官和检察官进行案件审理、调查、法律文书起草、法律研究和普及等事务性工作。司法雇员不属于公务员序列,因此不享有公务员的待遇和保障,如工资、福利和退休等。
司法雇员制的主要特点包括:
非公务员身份:
司法雇员不属于公务员序列,不享有公务员的待遇和保障。
统一招考:
司法雇员通过统一招考进入法院系统,与临时工有所区别。
辅助性工作:
司法雇员主要从事程序性、事务性辅助工作,帮助法官和检察官专注于审判核心事务。
提高效率:
通过司法雇员的工作,可以提高司法工作效率,缓解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
司法雇员制度的实施,旨在优化法院的人力资源配置,提升司法系统的整体运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