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两会的性质如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简称全国人大)
性质: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常设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期:每届任期5年,每年举行1次会议。
职权:修改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制定和修改基本法律、选举和决定国家机构组成人员、决定国家重大事项等。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简称全国政协)
性质: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
构成:设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
任期:政协全国委员会每届任期5年,全体会议每年举行1次。
职能: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
两会都是中国政治生活中的重要事件,每年召开全体会议一次,每五年称为一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