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属回避是指为了避免国家公务员或其他特定职业人员在执行职务时因亲属关系而影响其决策和行动的公正性,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措施。这些规定旨在限制公务员或其他特定职业人员在具有法定亲情关系的岗位上任职,或者避免在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上工作。
亲属回避的主要内容包括:
夫妻关系;
直系血亲关系,如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
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如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
近姻亲关系,如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回避的职务可能包括:
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行政负责人的职务;
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
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单位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亲属回避制度的目的在于防止公务员或其他特定职业人员利用职权为亲属谋取私利,确保职务的公正执行和社会的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