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科级是中国公务员职务和级别体系中的一个较低级别,具体来说,它是科级单位的副职所具有的级别。副科级干部通常担任一些基层单位的管理职务,如乡镇政府下属的办公室、部门等,并且具有一定的领导职责和管理权限。
副科级的级别在公务员职务序列中位于科级之下、处级之上,属于较低级别的领导职务。在地方各级政府的组织结构中,副科级干部负责一定范围的行政工作,并具有一定的决策权和行政管理权。
副科级的具体职位包括乡(镇)党委、人大、政协副职,以及地级市(设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下属单位所属科室的副职等。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副科级干部具有一定的管理权限,但在实际工作中,并不是所有享受副科级待遇的干部都具有实际的管理权限,这取决于具体的工作安排和组织架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