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检委的主要职位包括:
1. 纪委书记:通常兼任县委常委,是县纪检委的最高领导,负责纪检监察全面工作。
2. 专职副书记:一名,负责协助纪委书记工作。
3. 副书记兼监察局长:一名,除了副书记的职责外,还负责监察局的工作。
4. 纪委常委:数名,参与纪委的决策和管理。
5. 监察局副局长:数名,协助监察局长工作。
6. 内设机构各室主任:如办公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宣传教育室等,负责各自科室的工作。
7. 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负责派驻机构的纪检监察工作。
县纪委委员通常属于副科级干部,而县纪委书记、副书记由县委提名,经过县纪委全体会议选举产生。县纪委书记的职责主要包括监督执纪、纪律审查工作,并参与县委重大问题的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