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修制分为两种形式:
辅修专业制
学生在攻读主修专业的同时,修读其他专业的辅修课程模块。
学校对达到辅修专业培育要求并取得30个学分或以上者,颁发辅修专业证书。
其次专业制
学生在辅修专业的同时,修读其他专业的辅修课程模块。
学校对达到辅修专业培育要求并取得50个学分或以上者,颁发其次专业毕业证书。
主辅修制则是一种更为灵活的教学制度,允许学生选择某一领域(专业)为主修,另一领域(专业)为副修。学生修习一定门数或学分的主副修专业课程,并在其他学习方面达到规定要求后,准予毕业。这种制度旨在提高学生的适应性,促进边缘学科与新兴学科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