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可以经营的业务主要包括:
存款业务:
吸收公众存款,包括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
贷款业务:
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如个人消费贷款、房贷、车贷、企业经营贷款等。
支付结算业务:
办理国内外结算,包括汇兑、托收、信用证等。
投资银行业务:
发行债券、股票承销、并购顾问、资产管理等。
资产管理业务:
提供理财产品、基金、保险等资产管理服务。
外汇业务:
经营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买卖、国际结算等。
信用证业务:
提供信用证开立、保兑、议付等服务。
其他服务:
包括代理发行、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代理买卖外汇,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等。
商业银行的经营范围由商业银行章程规定,并需报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此外,商业银行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还可以经营结汇、售汇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