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和相关规定,犯人在监狱服刑期间,有权按照规定会见其亲属和监护人。以下是有关犯人收监后会见的一些关键信息:
通知时间:
监狱在将罪犯收监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会向罪犯的亲属或监护人发出通知书,告知有关会见的具体安排。
会见频率:
一般情况下,罪犯每月可以会见一次,每次会见时间通常为20分钟。
特殊情况:
如果罪犯家庭出现变故或其他特殊情况,可以向监狱申请延长会见时间,但需要监狱长批准。
身份验证:
探监者需要进行身份验证,并可能需要得到服刑人员的同意。
会见人数:
每次会见的参与人数没有具体规定,但通常不得超过三人。
探视权:
家属在收到入监通知书后,便可以依据监狱的安排申请探视。
请注意,这些规定可能因地区、监狱的具体情况以及服刑人员的个人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直接咨询当地监狱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