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公务员考试的成绩计算方式如下:
笔试总成绩 的计算:对于只参加公共科目笔试的职位,笔试成绩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成绩的平均值,即:
```
笔试成绩 =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 + 申论成绩)/ 2
```
对于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公安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各占40%、30%、30%的比例合成。
考试总成绩
的计算:
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
总成绩 = (行测成绩 + 申论成绩)/ 2 × 60% + 面试成绩 × 40%
```
对于报考特定职位(如省外事侨务办和对外友好协会)的考生,除了公共科目成绩外,还需参加外语水平测试,笔试成绩为公共科目成绩与外语水平测试成绩按1:1的比例合成。
成绩保留和确定面试名单
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名单根据总成绩确定。
特殊情况的处理
如果同一职位有2名以上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列确定体检人选。
如果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相同,则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确定。
如果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仍然相同,则由负责面试的主管部门加试一场面试,按面试加试成绩确定体检人选。
以上信息根据最新的参考资料整理得出,具体计算方式可能会根据当年的具体政策和职位要求有所变化,请以当年的官方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