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普通程序的开庭时间并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它通常由法院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和当地法院的工作安排来决定。不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并且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法院可能会在较短的时间内安排开庭,有时甚至在受理案件后的七天之内就会开庭。然而,如果案件较为复杂,或者涉及到重大罪行,如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审理期限可能会延长,并且可能需要上级法院的批准。
因此,一般情况下,公诉普通程序可能在一个月左右开庭,但具体时间还需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院的安排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