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国考递补是指在公务员招录过程中,当考生因为各种原因(如资格审查不合格、体检不合格、政审不合格、放弃录用等)在面试前或面试后出现空缺时,由报考同一岗位且排名在前的考生按顺序递补进入下一轮考察阶段的过程。
递补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况:
面试前递补
考生在面试前的资格审查或体检阶段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由后续排名的考生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
面试后公示前递补
考生在面试合格后,公示前因政审或其他原因不符合录用条件,由后续排名的考生按综合成绩递补。
补录
在公示和备案阶段,如果出现职位空缺,可能会进行补录,此时会面向所有通过面试、体检和考察的考生,或面向社会公开调剂补充人选。
递补的考生通常无法主动申请或重新选择职位,只能在之前报考的职位中按照成绩高低递补。递补的具体操作由招录单位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成功递补的考生,或以通知形式发布递补考生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