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是指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统称。这些单位通常是由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等依法设立的,以提供公共服务为主要职能的非营利性法人组织。它们的主要目的是满足公众需求、促进社会福利,并涵盖广泛的职能和服务范围,如教育、科研、文化、卫生等。
机关事业单位的特点包括:
1. 权威性:作为国家权力的代表,具有法律所赋予的权威地位。
2. 社会公益性:从事的活动主要是为了社会公益目的。
3. 财政支持:多数事业单位由政府财政支持,可能包括全额拨款、差额拨款或自筹资金等形式。
4. 法人实体:事业单位是表现形式为组织或机构的法人实体。
机关事业单位包括但不限于政府机关、学校、医院、科研院所、文化机构、社会团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