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文职人员是指在军民通用、非直接参与作战,且社会化保障不宜承担的军队编制岗位,从事管理工作和专业技术工作的非现役人员。他们主要在军级以上机关和非作战部队工作,涉及的工作领域包括教育科研、工程实验、医疗卫生、文艺体育、图书档案等专业技术工作和一般事务性管理保障工作。文职人员有单独的服装,属于军队编制,是国家工作人员,但不具有军籍。
具体工作内容可以分为两大类:
1. 行政类岗位(管理岗):
参谋:与作战和训练直接相关的岗位。
干事:在政治机关内部,负责组织、党建、宣传、干部、保卫、秘书等工作。
助理员:后勤工作人员,负责后勤财务营房保障、服装发放等。
2. 专业技术类岗位:
包括但不限于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工程技术、医疗卫生等领域。
军队文职人员享有国家工作人员相应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并且在军队和社会生活中,依法享有相应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