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站,全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是政府性质的管理部门。根据不同的地区和组织结构,安监站可能属于事业单位或行政单位。在某些情况下,县级应急管理局安监站可能是行政编制,包含安监支队和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其中安监支队可能是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副科级行政机构。
安监站的主要职责包括:
1. 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及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2. 监督检查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情况;
3. 发现安全生产的违法行为或者事故隐患,有权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生产经营单位予以整改,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安监站的工作人员可能属于公务员编制,并享受公务员的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