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选煤折算的原因主要是为了将洗选煤转换为原煤来计算资源税。资源税的征收环节通常是在销售时,如果销售的是原煤,则直接以原煤为征税对象;如果销售的是加工完成的洗选煤,则是以洗选煤作为征税对象。由于洗选煤并非应税产品本身,而是由应税产品(原煤)加工而成,因此需要将洗选煤折算为原煤来计算应缴纳的资源税。
折算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财税部门或其授权的地市级财税部门确定,其计算公式一般为:
```
洗选煤折算率 = 洗精煤 / (洗精煤 + 胶体煤 + 剩余物)
```
其中,洗精煤是洗选过程中得到的最终产品,胶体煤是在洗煤过程中从煤粉中提取出来的含有悬浮物的部分,剩余物是指在洗选渣尾中剩余的煤粉。
通过这种方式,可以确保对煤炭资源税的征收既公平又合理,同时也鼓励提高洗煤效率和煤炭产品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