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公司成立的基本流程如下:
名称预先核准
在线进行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
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提交申请
准备相关材料,包括公司章程、股东出资协议、可行性报告等。
向中国证监会提交设立申请。
筹建阶段
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准筹建。
筹建期限为6个月,可延长至1年。
开业申请
筹建完成后,向中国证监会提出开业申请。
公告
经批准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由中国证监会统一在指定报纸上公告。
领取营业执照
登记机关审查合格后,发放营业执照。
办理其他手续
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开设基本银行账户。
划资
将注册资本实缴至公司账户。
经营范围
遵循法律法规,确定基金公司的经营范围。
设立基金公司需要满足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主要股东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社会信誉,最近三年无违法记录。
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基金管理业务相关的其他设施。
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达到法定人数。
有完善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以上流程和条件可能根据最新的法律法规有所变动,请以最新的官方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