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独生子女证的流程通常如下:
办理对象
2016年1月1日之前出生,且母亲年龄未满49岁,夫妻双方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
办理流程
夫妻双方到户籍所在地社区或乡镇(街道)公共服务办申请。
填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登记表》并提交所需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
提交材料后,经过初审、计生办审核、区计生委审批,最终由计生委发证及可能提供奖励。
所需材料
夫妻双方身份证
户口簿
结婚证
一孩生育服务证或出生医学证明
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通常为5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一般不收取费用。
注意事项
自领证之月起至子女14周岁止,凭证可享受独生子女保健费。
2016年1月1日之后只生育一个子女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不予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请根据您所在地区的具体规定和流程进行操作,并注意时效性,因为政策和程序可能会有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