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民事案件在立案后,法院通常会在以下情况下向被告送达传票:
1. 法院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给被告。
2. 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有15天的时间提出答辩状。
3. 如果被告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提出答辩状,这不会影响案件的审理进程。
因此,从原告提交诉状到被告收到传票,理论上最快可能仅需数日时间,但实际送达时间可能会因地域差异、送达方式(如直接送达、邮寄送达、公告送达等)以及被告是否配合接收等因素而有所不同。一般情况下,被告在10天到一个月内收到传票是比较常见的。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规定是指导性的,具体送达时间还需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院的办事效率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