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查封的执行方式主要有以下两种:
直接进行评估并拍卖
执行法院可以直接对预查封的房屋进行评估,并在评估后拍卖。
在开发商同意的情况下进行评估与拍卖
如果开发商同意,剩余价款可以从预查封房屋的变价款中优先支付,执行法院可以在这种情况下进行评估与拍卖。
此外,如果被执行人继续按约履行房屋买卖合同,并且房屋具备办证条件,那么在合同完全履行后,房屋顺利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时,预查封将正式转为查封。
法律依据包括《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