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通常设有以下工作岗位:
1. 所长:派出所的负责人,可能兼任党支部书记。
2. 教导员:负责思想政治工作。
3. 副所长:协助所长开展工作。
4. 治安队长及警员:负责治安管理和案件办理。
5. 刑警队长及警员:负责刑事案件侦查。
6. 巡警队长及警员:负责巡逻防控和社区警务。
7. 办公定人员:处理日常行政和后勤事务。
8. 户政管理室:负责户籍管理和身份证件办理。
9. 国保中队:负责国家安全保卫工作。
10. 经警中队:负责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和预防。
11. 交警中队:在一些地方负责交通管理。
12. 社区(农村)警务:负责社区治安管理和群众工作。
13. 巡逻防控:负责治安巡逻和警情处理。
14. 综合内勤:负责内部管理和后勤支持。
15. 辅警:提供辅助支持,协助民警开展工作。
这些岗位共同确保社区治安、户籍管理、刑事案件侦查和预防、巡逻防控等职能得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