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村地区提供的职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1. 农业技术员:负责指导农民科学种植,推广新技术和新品种,提高农业生产水平。
2. 农村教师:在农村学校教授各类课程,促进教育普及和农村发展。
3. 农村专职护士:从事农村卫生服务,为农村居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和健康保健。
4. 村委会成员:包括村长(村委会主任)、妇女主任、民兵队长(治保联防队长)、会计等,由村民选举产生。
5. 党支部书记:作为村的党务管理,由上级党委直接任命。
6. 公务员:如综合文字职位、渔政执法职位、法制审核职位等,涉及农业农村机关综合管理、海洋与渔业执法、法制审核等工作。
7. 专业技术职位:如船舶电气检验、船体检验、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轮机检验、海洋环保执法等。
这些职位对促进农业发展和农村振兴有着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