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有所不同:
民事案件
普通程序:从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简易程序:从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特殊情况:如有特殊情况,经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刑事案件
普通程序:从受理之日起二个月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特殊情况:可能判处死刑或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简易程序:从受理之日起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判决书下达时间
当庭宣判:法院会在五日内下达判决书。
定期宣判:法院在宣判当天就可以拿到判决书。
注意事项
判决书送达后,通常有一个生效期,一般为十天。
如果十天内没有上诉,判决书即生效。
民事案件的审结后,如果是择期宣判,宣判后立即下判决书。
以上信息基于最新的法律修订,请以实际案件审理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