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政审主要审查以下内容:
个人基本信息:
包括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以证明身份、学历和学位。
政治面貌:
需提供党组织关系证明、党员组织介绍信、思想汇报材料等,以证实政治信仰和政治立场。
家庭和社会关系:
包括户口本、婚姻证明、子女关系证明、社会团体会员证明、社会工作经历证明等,以证明家庭和社会关系。
经济状况:
需提供个人财产证明、银行存款证明、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等,以证明经济状况和财产。
个人品德:
推荐信、荣誉证书、个人爱好和特长介绍等,以证明品德和职业素养。
无犯罪记录:
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某些岗位可能还需提供直系亲属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征信报告:
打印银行征信报告,以证明个人信用状况。
上门考察:
进行上门座谈,了解个人情况,应届毕业生一般去学校,往届生去原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
档案审查:
从高中学籍档案开始,考察档案的连续性、完整性和真实性。
政治历史审查:
审查政审对象本人的政治历史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
态度和行为审查:
考察对待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以及在重大历史事件中的表现。
其他审查:
包括年龄、工龄、党龄、学历、工作经历等,以及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况。
政审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不合格的情况可能包括:
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有抵触行为的;
受过刑事处分的;
受行政处分未解除处分的;
受党内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未满一年,受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
有流氓、盗窃、贪污、赌博、诈骗等不法行为的;
组织纪律松懈,经常违反本单位规章制度的;
一年内病假累计超过两个月的;
超计划生育的;
有其他不宜到机关工作的问题。
政审的具体形式包括面审和函审,面审是招考单位人事部门或市县人事局、组织部派专员到拟录用人所在学校、单位、社区进行实地调查、考察谈话。
以上内容以最新发布的政策为准,不同地区和部门可能有所差异,请以当地公务员考核制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