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员考试中的基础知识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法理学与宪法
法理学:重点在于理解法的基本概念、法的作用以及法的渊源。
宪法:需要掌握国家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机关的重要职权。
民法典与民事诉讼法
民法典:关注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及民事行为能力、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居住权、离婚冷静期等。
民事诉讼法:涉及民事案件的管辖、审判组织、证据等内容,注意区分民事诉讼与刑事诉讼的知识点。
刑法与刑事诉讼法
刑法:重点在于刑事责任年龄、正当防卫、故意犯罪形态等,注意《刑法修正案(十一)》中的变动。
刑事诉讼法:考查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程序问题,如管辖、证据、辩护等。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行政法:涉及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规范。
行政诉讼法:考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针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的诉讼。
此外,书记员考试还涉及一些基础知识,如“何为书记员”以及法院书记员的职责。
以上信息整理自提供的参考信息,并进行了简化以便于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