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公务员的考试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两部分: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行测)
言语理解与表达:理解和把握文字材料内涵的能力。
数量关系:理解和解决数量关系问题的能力。
判断推理:分析推理各种事物关系的能力。
资料分析:理解和分析加工各种形式资料的能力。
常识判断:运用常识进行判断的能力。
申论
综合分析:对给定材料进行分析,提出见解的能力。
归纳概括:提炼材料要点,进行总结的能力。
提出对策:针对问题提出解决方案的能力。
贯彻执行:理解和执行政策的能力。
文章写作:撰写文章的能力。
考试形式为闭卷,采用客观题和主观题相结合的方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