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用金通常在会计上通过“其他应收款”科目进行核算。具体会计分录如下:
1. 提取备用金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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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其他应收款——备用金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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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核准备用金的花费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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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费用类账户
贷:其他应收款——备用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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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期末收回备用金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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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备用金
```
备用金是企业预支给员工用于特定目的的资金,如差旅费、零星采购等,员工在使用后需提供发票等凭证来报销,形成企业对员工的债权。因此,备用金作为企业的一种资产,在“其他应收款”科目下进行核算,反映了企业对员工的应收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