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的工人编通常指的是在检察院中从事辅助工作的工作人员,他们可能包括司机、勤杂人员、计算机维护、会计、文案等岗位。这些工作人员可能属于合同制人员,并不属于公务员编制或事业编。在一些情况下,合同制人员可能通过长期服务或满足特定条件后转为正式编制。
合同制与公务员编制:
检察院的工人可能属于合同制人员,与公务员编制不同,公务员需要通过公务员考试选拔,而合同制人员通常是通过招聘获得职位。
工勤编:
工勤编属于国家编制,与国企的工人类似,通常没有行政级别,并且晋升受限。
事业编制:
在某些情况下,检察院的工人可能属于事业编制,但这通常是指那些通过正规招考进入检察院工作的员工。
劳务派遣工:
有些工人可能是劳务派遣工,即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在检察院工作。
省聘书记员:
省聘书记员属于合同制,由省级检察机关统一招考,不属于编制内,但相对固定。
勤杂工作:
从事勤杂工作(如烧开水、搞卫生、维修水电)的工人可能属于事业编制的合同工人。
身份查询:
要确定具体的身份编制,应向当地公务员股或公务科查询。
请注意,这些信息可能因地区和时间的不同而有所变化,具体情况建议咨询当地检察院或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