押金的会计处理取决于押金的来源和性质。以下是两种常见情况的会计处理方式:
1. 如果押金是由租户支付给出租人的,这笔押金应该计入“其他应收款”科目。
收到押金时的会计分录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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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贷:其他应收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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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还押金时的会计分录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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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其他应收款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
2. 如果押金是由出租人支付给租户的,这笔押金应该计入“其他应付款”科目。
收到押金时的会计分录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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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贷:其他应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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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还押金时的会计分录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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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其他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
请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会计科目进行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