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警长是中国警察警衔制度中的一个等级,属于初级警官的范畴。具体来说,一级警长是地方公安机关中具有一定实权的领导警官,是具有中层职务的领导干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职务分类与等级制度》,一级警长相当于正科级警官,享受正科级别的工资待遇。
一级警长的职责通常包括:
1. 负责警区内民警的教育管理工作;
2. 指挥、安排警区内民警的治安巡逻和案件的办理工作;
3. 负责警区内暂住人口和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
4. 负责建立警区完善的预防体系;
5. 管理重点人口,及时反映重点人员的情况。
需要注意的是,警长这一级别在警衔制度中并不存在,实际上警长属于警员这一级,是办事员级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