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机关公文是指党政机关在执行领导职能、处理公务过程中所使用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格式的文书。它是传达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公布法规和规章、指导工作、处理问题、报告和交流情况的重要工具。公文的特点包括权威性、政策性、针对性、指导性、规范性、约束性、程序性和严密性、对应性和定向性。
公文的种类和功能包括但不限于:
表达意见和决策,如政策、方案、指示、通知、批复等;
组织协调工作,如会议纪要、工作计划、调度指令等;
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措施、批准授予和晋升衔级、嘉奖有关单位和人员等;
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
在不相隶属的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为了规范公文的格式和提高处理水平,国家发布了《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GB/T 9704-2012),对公文用纸、印刷装订、格式要素、式样等作出了具体规定,使公文表现形式更加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