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法医的主要职责包括:
1. 对新入监人员进行医学检查,建立健康档案,并随时进行医学检查,提出医疗报告。
2. 根据医学检查结果,隔离有传染病嫌疑的在押人员,防止疫情蔓延,并上报疫情。
3. 及时发现并治疗在押人员的一般疾病,减少监内发病率,防止因失医导致的死亡。
4. 进行监区的医疗保健工作,包括每天至少两次的巡诊和每月至少两次的喷药消毒。
5. 定期检查监内食物和水的质量及环境卫生,防止食物中毒等传染病的发生。
6. 巡视受到纪律处罚的在押人员,如有必要,向领导提出终止或变更处罚的建议。
7. 根据在押人员的健康状况,决定病号餐。
8. 在押人员如需外出就医或住院,必须经过看守所长批准,并由看守人员和武警押解。
9. 如遇在押人员患严重疾病不宜羁押,应及时向领导汇报并建议采取相应措施。
这些职责旨在确保在押人员的健康和安全,同时维护司法系统的公正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