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变更后,个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的申报期限一般为次月15日之前。根据《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需要在满足特定条件时,在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这些条件包括:
1. 受让方已支付或部分支付股权转让价款;
2. 股权转让协议已签订生效;
3. 受让方已经实际履行股东职责或者享受股东权益;
4. 国家有关部门判决、登记或公告生效;
5. 相关办法第三条第四至第七项行为已完成;
6. 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有证据表明股权已发生转移的情形。
请注意,如果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税务机关会责令限期缴纳,并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