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证法的联系指的是事物之间以及事物内部诸要素之间的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相互制约。这种联系具有以下特征:
客观性:
联系是事物固有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普遍性:
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处在相互联系之中,孤立存在的事物是不存在的。
条件性:
事物之间的联系是有条件的,一个事物的变化可能会影响其他事物。
多样性:
联系的形式是多样的,可以是直接的也可以是间接的,可以是内在的也可以是外在的。
整体性:
事物内部各要素之间以及事物之间相互联系构成一个有机整体,整体具有部分所不具备的功能。
联系是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范畴之一,它要求我们用全面、发展、联系的观点去分析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