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的编制主要分为三种:行政编制、事业编制和合同制辅警。
行政编制:
这是正式的警察编制,警察拥有警服、警察证,并且具有执法权。他们通过公务员考试,由省公安厅授衔,属于国家专项政法编制的公务员。
事业编制:
事业编制的警察通常是文职,没有执法权,不穿警服。即使穿着警服,他们也没有正式的警号、警衔和警察证,主要被视为机关工作人员。
合同制辅警:
合同制辅警没有独立执法权,主要协助正式民警执法。他们的用工形式包括事业单位编制、合同制和劳务派遣制。
需要注意的是,警察的具体编制可能因国家、地区和具体职责的不同而有所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