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手续在民政局办理完毕后,通常情况下,离婚证自领取时即发生法律效力,婚姻关系自领取离婚证时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协议书在办理完离婚登记之后就会生效,但只有在双方领取离婚证后,离婚手续才算最终完成,婚姻关系才正式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