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除犯罪的行为,也称为违法性阻却事由,指的是在形式上看似符合犯罪构成要件,但实际上并不具有社会危害性和刑事违法性,因此不构成犯罪的行为。这些行为通常包括:
正当防卫:
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等权利,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采取的制止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紧急避险:
为了避免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损害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但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
法令行为:
基于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实施的行为,如依照法律执行命令或从事正当业务的行为。
被害人承诺的行为:
在被害人自愿并理解承诺事项的情况下,允许行为人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但承诺通常限于财产性损害,不包括对人身的损害。
意外事件:
行为在客观上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故意或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不能预见的原因引起的,不是犯罪。
无刑事责任能力人的行为:
如精神病患者在不能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时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
这些行为在法律上被认定为合法,不构成犯罪,因为它们没有社会危害性或者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