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配偶户口迁入政策主要依据结婚时间的长短以及配偶双方的条件来决定。以下是概括的主要条件:
结婚时间不限
配偶一方拥有高级职称;
配偶一方是博士;
配偶一方获得部级奖项;
上海户口方拥有中级职称3年以上;
上海户口方是本科有学位,专业为计算机、电子、信息类专业,且单位是高新企业;
上海户口方单位是集成电路企业,且本人是技术岗位,单位也是高新企业;
上海户口方是硕士,并在沪工作3年以上。
结婚满3年
上海户口方拥有中级职称但不满3年;
上海户口方是硕士,毕业3年。
结婚满5年
上海户口方高中以上学历;
外地户口方中专以上学历。
结婚满10年
必须在上海有落户地(如自有房产的房产证或上海户口一方的房产证);
办理过上海市的居住证一年以上。
其他条件
外省市人员与具有上海家庭常住户口的居民结婚满10年、年满35周岁,可准予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外省市少数民族及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与上海户口居民结婚满7年,可准予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外省市人员与上海残疾居民结婚满5年,可准予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请注意,政策可能会随着时间变化而有所调整,建议直接咨询当地派出所或户籍管理部门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