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卡的办理通常有以下几个途径:
社保局办理
参保人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等)至邻近的区县医保中心申请办理,区县医保中心一般当场办结。
街道医保事务服务点办理
参保人也可以选择至邻近的街道(镇)医保事务服务点申请代为办理,服务点通常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
委托他人办理
参保人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在办理时需携带本人及参保人的有效证件。
用人单位集中办理
用人单位可凭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本人有效证件至所属的区县医保中心办理,然后由用人单位将医保卡发给参保人。
办理医保卡时,请确保携带以下材料:
参保人近期二寸免冠彩照两张(学龄前儿童需提供母子或父子近期二寸免冠彩照两张)。
办理医保卡后,参保人应在规定时间内至服务点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