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写亏损明细表时,请遵循以下步骤和注意事项:
步骤:
年度
从第6行开始,依次倒推填报以前年度,直至第1行。
纳税调整后所得
第6行填写主表第23行“纳税调整后所得”的金额,亏损额以“-”表示。
合并、分立转入(转出)可弥补亏损额
填报企业重组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转出的可弥补亏损额。
当年可弥补的亏损额
当纳税调整后所得为负数时,计算公式为:`第2列 + 第3列`。
以前年度亏损已弥补额
填写以前年度盈利已弥补的金额。
本年度实际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额
第1至5行:依次用本年度“纳税调整后所得”弥补前5年度尚未弥补完的亏损额。
第6行:金额等于第1至5行第10列的合计数。
可结转以后年度弥补的亏损额
第2至6行:填写前5年度的亏损额被本年主表中第24行数据依次弥补后,各年度仍未弥补完的亏损额,以及本年度尚未弥补的亏损额。
可结转以后年度弥补的亏损额合计
第7行:填写第2至6行第11列的合计数。
注意事项:
一般企业的亏损可以结转弥补5年,因此需要填报本年度及最近五个年度的数据。
如果企业发生亏损,需要在“利润分配”栏目中将“利润总额”和“未分配利润”填写为负数。
在“资产负债表”中,将“所有者权益”栏目中的“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以及“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栏目中的“所有者权益合计”填写为负数。
纳税人在填报亏损明细表时,应注意区分会计损益和税法上的收益或损失。
对于有投资收益的,应在企业所得税申报表附表(A105030)投资收益纳税调整明细表中进行填列;对于亏损的,应在企业所得税申报表附表(A105090)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中进行填写调整。
请根据上述步骤和注意事项,结合您的具体情况填写亏损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