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妓院合法化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促进社会和谐:
古代社会,由于生活水平低,许多男性无法娶妻,导致性饥渴问题,妓院的存在为这些男性提供了合法的性满足途径,有助于减少强奸案等社会问题,从而改善社会治安。
解决妇女生计:
频繁的战争导致许多男性死亡,留下大量寡妇。由于当时女性不能外出工作,妓院为这些女性提供了生计,减少了社会贫富差距,并解决了妇女就业难的问题。
增加财政收入:
古代的妓院属于国营企业,需要依法纳税,这些税收被纳入国库,成为国家财政收入的一部分。
减少通奸:
允许妓院存在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男性与有夫之妇通奸的行为,保护了家庭稳定。
社会性质和文明程度:
古代社会是封建社会,男尊女卑的观念盛行,男性拥有三妻四妾并不违反法律。同时,随着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国家对待事物的措施也有所改变,妓院作为一种性资源的管理方式,在某种程度上被法律所接受。
政策推动:
如齐相管仲提出将娼妓集中起来由国家管理,并收取税收,这一政策被一些国家效仿,使得青楼合法化。
文化认同:
古代青楼中的人员包括表演艺术家、歌唱家等,这些活动也具有一定的文化价值,因此,在某些情况下,妓院也被看作是文艺活动场所。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古代妓院在某些情况下是合法的,但妓女通常不受法律保护,且社会地位较低。此外,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文明程度的提高,现代社会中对于性交易的态度和法律规定与古代有显著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