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年人更改姓名需要遵循以下步骤和准备相应的材料:
提交书面申请 :本人需提交一份书面申请,说明更改姓名的原因和新选择的姓名。准备证明材料
有效的 居民身份证
和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如有工作单位,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准予变更证明。
如是学生,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准予变更证明。
无单位的,需要由户口所在地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证明。
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 携带上述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由管片民警签字,所长签字,并填写相关申请表格。 将材料提交至县级户籍管理部门进行审核。县级户籍部门审批:
市公安局户籍部门审批
(如需要):部分情况下,可能还需市级公安局户籍部门进行审批。
办理新的户口簿和身份证:
审核通过后,回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新的户口簿和身份证,新户口簿上会注明曾用名,但新身份证上不会体现。
请注意,改名的理由需要充分合理,且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在办理前咨询当地户籍管理部门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