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法》和《消费税暂行条例》,以下行为应缴纳消费税:
1. 生产、委托加工、进口销售应税货物,如烟草制品、酒类、化妆品、珠宝首饰、高档手表、高档皮具、游艇、汽车等。
2. 提供应税服务,如餐饮服务、娱乐服务、美容服务、洗浴服务等。
3. 销售应税消费品,如卷烟、雪茄烟、烟丝、白酒、黄酒、啤酒、其他酒、高档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焰火、成品油、摩托车、小汽车、电池、涂料等。
4. 将自产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以外的用途,如将自产粮食白酒发给职工作为福利。
5. 将外购的已税原料或半成品简单加工后销售,如将外购涂料简单加工成小包装对外销售,或将外购电池贴标后再对外销售。
请注意,消费税的征收方式和税率可能会根据国家的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如果您需要最新的税率信息,请咨询当地税务机关或查阅最新的税法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