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书记员的主要工作内容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
案件记录与归档
负责庭审、调查询问、合议等环节的记录工作。
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确保材料的完整性和有序性。
司法辅助工作
协助法官进行案件的程序管理、组织庭前证据交换、制作简易文书、处理文书送达事项等。
办理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如送达与接收当事人庭前递交的相关证据材料和诉讼文书。
行政管理与服务
协助领导完成各种行政工作,如行程安排、文件传递、文件复印等。
负责文件的起草、整理、审阅和归档工作,确保文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会议记录与信息传达
参加会议并记录会议内容,制作会议纪要、决议和议事录等文件。
负责向上级、下级、内部和外部传达各种信息,如通知、公告、指示等。
其他职责
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及注意事项,通知相关人员出庭参与诉讼。
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负责裁判文书的文字校对,交付印刷工作。
检查或落实法律文书送达工作。
维护与当事人的良好关系,认真执行各项法律和法规,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并严格遵守司法职业道德规范。
书记员的工作对于确保法庭审理过程的顺利进行和法律制度的公正执行至关重要